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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300449HBGK(300449)2025-03-27 12:03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向实际控制 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 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本次交易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 易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涉及的 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