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60182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陈善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4 年度报告期内工作情况作如下报 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陈善昂)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3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应出席 (一) 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