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博 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博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66,66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5.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51.96 元,扣除承销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 币 93,143,424.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