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000338)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动力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委员会是由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公司有关 ESG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环境、社会及管治(下称"ESG")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交所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