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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68858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20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法律意见 致: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委托,指派冯琳律师、汪节云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