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在 2024 年度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鉴于公开信息,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终止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建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