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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68820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688201Infosec(688201)2025-03-28 12:01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