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一、公司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 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 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披露 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 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二、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合并后的湘财股份《(以下简称"存续 公司")承继及承接大智慧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于交割日后,湘财股份将办理注册资本 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大智慧将注销法人资格。本次交易前, 公司及湘财股份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 在其他限制、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通 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 (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