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5、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存续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通 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 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 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吸收合并后,大智慧的股票将予以注销,公司将终止上 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后的湘财股份为存续公司,存续公司仍 然符合 A 股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存续公司不符合股票 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