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Deloitte.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5)第 E00464 号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东航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