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002357) - 《付款审批制度(2025年3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付款审批制度 (四)运业集团各直属企业应当在本制度的框架内,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 点及企业管理层级,在直属企业管理权限内,对下属企业给予相应的付款审批权限, 并报运业集团财务部备案。对自建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严格按照运业集团《工程款拨 付管理办法》执行。 二、付款支出审批范围为引起本企业现金流出(包括以借款形式预付工程款)及 以物易物、以物抵债的会计事项。 三、根据运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实际,适度下放权限,简化审批程序。 四、本制度适用于运业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及各独立核算 单位。 五、关于资金集中管理后资金收支审批,执行运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2025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业集团")范 围内的对内对外支付行为,防范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确保付款业务的真实性、 合法性,不断提升运业集团财务管理水平,防范投资风险,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 效益,明确各级管理责任,有效规范付款审批程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运业集团不断发展壮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