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6012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含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 估报告)》,同意续聘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毕马威)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5 年 3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及各专项报告,对毕马威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