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浩钧先生、徐一新女士、徐 光华先生、王金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浩钧先生、徐一新女士、徐光华先生、王金本 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