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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688139) -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生物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88139HAIER BIOMEDICAL(688139)2025-03-28 14:07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致: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