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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688279) - 2024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建新、陈井阳、牛双霞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 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建新、陈井阳、 牛双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