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