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