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60132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三月 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一、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财务顾问")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进行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 表独立的财务顾问意见,并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均由收购人提 供,收购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 的工作程序,旨在就收购报告书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收购 报告书正文所列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收购行为有关 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 (三)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