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600456) -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可转债"),债券持有 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聘请本期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 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 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可转 债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