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A 座 15 层 电话:0571-8513 1580 传真:0571-8513 2130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 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