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60350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韦尔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 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京天股字(2025)第 086 号 致: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 88 号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 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