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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300022)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00022Gifore(300022)2025-03-31 11:18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新明先生系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 次交易的对手方王海名先生为王新明先生之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4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 21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王海名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40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