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2780025号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 数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协创数据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协创数据董事会编制的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