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泉集团) 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并未就中 国境内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进行调查,亦不就中国境内以外的其他司法 管辖区域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述及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 业事项或中国境内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时,均为按照其他有关专业机构 出具的报告或意见引述,本所经办律师对于该等非中国境内法律业务事项仅履行了普通 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其他有关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中某 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发表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是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