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湖北长江 (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 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4 名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76.09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 考审阅机构;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4、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