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 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向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76.09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晶瑞电材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