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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300119)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300119RINGPU(300119)2025-04-02 11:30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866号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普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瑞普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