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阳、马家昱及董事赵 少峰 3 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中有 2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刘阳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 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相 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 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