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1 经公司自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同 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施克炜等 10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或"标 的公司")46,263,796 股股份(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 为 58.33%),并向包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 项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