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O二五年四月 致: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 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 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