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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 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