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60059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北京 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泰和峰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27.4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7),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 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