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豪科技(60059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600590TELLHOW(600590)2025-04-07 10:1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公司 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公 司主要股东(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