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301138)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华研 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研精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