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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603399) - 关于永杉锂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勤[2025]-F-【001】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从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 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 2025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 方式通知全体股东。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东有权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 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