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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结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