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601328) - 交通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 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