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00131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春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24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4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顾春华,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南京纺织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02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南京和钢制锯有限公司成本主管; 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江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10 月至2013年10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3 年11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