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