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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60517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东亚药业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