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按时出席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 督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 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 司运作、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就 2024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