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释义 3 | | | --- | --- | | 正文 4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4 | | 二、本次授予日 5 | | |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 5 | |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 6 | | 六、结论性意见 | 7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峰岹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