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