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688005) - 容百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梅月欣、聂昕、李运姣 及 2024 年度离任独立董事于清教、姜慧、赵懿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梅月欣、聂昕、李运姣、于清教、姜慧、赵懿清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