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688627)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