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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