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董事会拟补选吴小丽 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具 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 意董事会补选吴小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郑万青、闫建来、陈锋 2024年4月9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