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曙光(600303) - ST曙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敏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于敏) 作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1 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并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 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