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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徐春明、王清云、张胜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春明、王清云、 张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