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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600917) -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917CQGAS(600917)2025-04-11 09:48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 地址:中国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 层 电话:0591-87850803 传真:0591-87816904 邮编:350005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17F20200314-7 致: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锦天城(福州)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 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明锋、林钰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